按照省紀委、省住建廳和市紀委、市住建局工作的安排部署,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縣發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自規局、市場督管理局6家單位在全縣開展專業化物業服務收費信息不透明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現將第二批典型案例予以公開通報。
紅安縣環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自2018年至2021年期間,提供轉供電服務時,未適時執行政府轉供電收費標準,超標準向小區商戶收取電費的問題。
紅安縣環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自2018年至2021年期間,在天億廣場小區物業服務期間提供轉供電服務時,未適時執行政府轉供電收費標準,存在超標準向小區商戶收取電費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規定,存在致使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多付價款的情形”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相關規定,經縣市場督管理局立案調查,于2022年9月8日對該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不執行政府定價向商戶收取電費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通過上述案例的通報警示,暴露出我縣部分物業企業仍存在法規認知程度不高、責任意識不強、擔當不夠、作風不實等問題。希望全縣物業服務企業以上述典型案例為鏡鑒,警示警醒,舉一反三,查漏補缺,進一步加強管理,認真學習《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和《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徹底學懂吃透領會有關法律法規內容內涵,切實增強法治意識,依法實施物業服務、依規履行合同,守住法律底線、不越紅線,始終把維護廣大業主合法權益放在首位,打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諧的物業小區,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相關行政部門管理,努力提升物業服務水平,為我縣物業行業有序健康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紅安縣專業化物業服務收費信息
不透明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12月2日